柳州延迟复工复学,还有你关心的工资咋算这些问题,广西有关部门回应了!
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有关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央、自治区驻柳各单位:
为全面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科学防控、精准防控,切断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的防控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自治区和我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习开学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经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内已开工的企业继续正常生产,减少工人流动,要依法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按规定落实有关工资支付、工伤保险等政策,同时要立即组成工作专班,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按规定排查、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确保做到不漏一人。除涉及保障城乡公共事业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交通、市政环卫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防护品、药品、医疗器械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食品生产、物流配送、超市商场等行业)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稳定生产、做好服务保障外,市内其他各类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不得早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六,星期日)24时前复工复产,在复工复产前要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实施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确保安全复工复产。
二、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市教育局和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学校根据疫情防控情况,科学评估后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开学前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返校、不举行任何线下教学活动和集体活动,要完善防控预案,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利用网络等手段开展远程教学,责任老师通过网络做好学生的居家防疫健康指导。各级各类培训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活动。
三、在确保疫情防控工作正常开展和机关单位日常运转的基础上,市内各级各类行政事业单位2月3日正常上班后,实行弹性工作制至2月9日。可以错峰上下班,尽量减少会议和人员聚集。确因工作需要近期返回柳州的人员,各县区(开发区)、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检疫查验和健康防护,及时报告相关信息;对来自或去过湖北等疫情重点地区的人员及其密切接触者,要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确保做到不漏一人;对确因疫情所限和工作需要在市外无法返回的人员,要严格向所在单位履行请假手续、报告自身有关疫情的健康情况。
四、各县区(开发区)及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要严格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和自治区及我市交通运输疫情防控的有关要求,按照严格疫情防控与方便群众出行相结合的原则,及时科学安排春运返程运输各项工作,严格落实旅客体温筛检等防控措施,确保做到不漏一人。我市境内不得随意停运市际、县际和城市公共交通。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暂停交通运输服务的地区,市级交通运输部门及各县区(开发区)要及时组织交通运输、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科学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和交通运输保障任务需要,一旦具备条件,要迅速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交通运输服务,方便人民群众必需的生产生活出行。对农村地区要专门制定交通运输保障方案,确保医疗救援等物资进得去,老幼病残孕等特殊群体应急出行出得来、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正常通行。对未经批准擅自设卡、拦截、断路等阻断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恢复正常交通秩序。做好出入境客货运车辆及人员检查,配合做好卫生检疫,防范疫情传入和传出。
五、各部门各单位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分类指导,精准有效科学防控,切实把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落细落实落到位,确保全市社会秩序平稳。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日
就在2月1日,
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发布通知
延迟广西区内企业复工学校开学,
明确要求:
非防控必需、生活必需等企业要根据自身情况
不得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复产,
全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月17日前不开学,
大专院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2月24日前不开学。
之后就有不少小伙伴关心,
延迟复工、开学后,
工资怎么算?
学生怎么学习?
……
↓↓↓
新闻发布
新闻发布会现场
你关心的那些问题,
人社厅、教育厅、指挥部官方
都给你作了解答!
快一起看看~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他们的劳动合同解除、变更有哪些具体规定吗?
抗击疫情期间,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障因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职工工资待遇?
《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已明确,主要分以下三种情形:
不受延迟复工命令限制的企业,在此期间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工资。其中,企业在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工资报酬。
在这次疫情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而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能否算工伤?政府对这类人员的工伤有哪些新的规定?
根据人社部相关文件精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财政厅、卫生健康委及时下发了桂人社函〔2020〕28号文,明确此类情形应当算作工伤。同时明确上述人员所在单位应及时向所在地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各级人社部门应开辟绿色通道,主动对接,简化程序,快办快认,并切实确保上述认定了工伤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落到实处。对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处置和救治等原因,用人单位工伤认定申请可以适当延长。
社保工作是民生工作,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请问,疫情期间会不会影响社保业务办理?有哪些应对措施?
开学延期,孩子在家如何进行正常学习?对于今年要参与中考、高考的学生,有哪些安排和调整学习计划的建议?
在延迟开学期间,家长应该怎样和学校做好配合?
自治区教育厅建议,家长应积极配合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按照作息时间表做好延迟入学期间在家学校和生活的管理和辅导,制定学习方案、学习方式和计划。尽早与老师、学校建立联系,主动向学校反映学生在家的学习、生活和健康状况,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重视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和心理健康指导,养成良好习惯,防止因延期开学出现松懈情绪,坚决杜绝和纠正可能出现的“一放了之”以及对学生学习、生活关心不够的情形。除了保证学习进度,提醒大家要关注孩子的健康,鼓励广大孩子居家进行室内体育活动,多学习健康知识,调整好饮食。
请问返程后如何居家观察?复工上学后有哪些疫情防控建议?
复工开学前,各地企事业单位、学校严格按照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制定复工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方案,开展必要的培训,明确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流程和工作分工,定人、定岗,责任落实到人。组织开展食宿、办公、生产、教学等场所及周围环境清理、消毒,做好密闭场所通风、消毒,做好复工开学后生产、生活、办公、教学等安全保障和消杀、防护物资准备。
希望这几个问题答案
可以解除你的一些疑惑,
同时也要再次提醒大家
勤通风、勤洗手
出门务必戴好口罩!
来源 | 中共柳州市委办公室、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广西新闻网
值班编辑丨黄振瑛
值班主任丨伍 蹈
值班总编丨陶海华
出品 | 南国今报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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